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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女律师花式炫富!北大毕业带房产证面试月入百万!

类别:相关知识 日期:2018-2-18 6:34:27 人气: 来源:

  她在自己朋友圈及微博内发表的一系列“炫富”言论被网友。“我实在不想我将来的小孩的爸爸出生于县城”、“杀马特乡村非主流的时候只知道买LV”、“一单业务几百万律师费还是很累的,开票最多只能开一百万一张”

  据@青年报消息,1月1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发送了一份案件转送处理函,表示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张晴律师在网上发表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案件管辖,请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对于执业律师而言,如果故意通过不当言论,扩大个人影响力,就有违反执业规范之嫌。我国《律师职业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4条明确,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性,是因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而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律师职业和执业纪律规范》第7条,明确“律师应当珍视和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炫富嘲贫的言语,肆意发布于之下,与社会的主流显然是格格不入,应属于行业规制的范围。

  审视这位女律师的“炫富言论”,无论就,还是执业规范而言,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律师职业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5条,“由律师协会依照会员处分办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罚”。

  @WhitePigeonWindbell:未执业满三年是不能当合伙人的,她对外宣传自己是合伙人(微博V认证和朋友圈),要么是资格违规,要么是冒充合伙人,律师有职业规范的,要受律协监督,每年还有考核,司考还有一科是职业规范她的行为在界看来是很出格了,不仅有违职业还违规了。

  @疯女分分钟改名:处罚的不是装x,而是虚假宣传,比如她根本不是合伙人而说自己是合伙人,并非北大学历而谎称是北大的,这些是律师界的准则的

  @prhrvdgw:不仅是炫富,还涉嫌虚假宣传、diss同行、和上级比美、县城、前男友、嘲笑修空调师傅、恶意揣度新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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