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