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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类别:产品信息 日期:2016-5-16 17:19:03 人气: 来源:

      本期公布9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其中:不合格4批次,合格87批次。

      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 饮料1批次,为运城市盐湖区梦军水厂生产的

      桶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0 n2=0 n3=3 n4=0 n5=0(CFU/250mL),标准值为n=5 c=0 m=0(CFU/250mL)。

      2、调味品1批次,为晋中市晋阳老醋坊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晋尊老陈醋中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16000CFU/mL,标准值为不超过10000 CFU/mL,超标0.6倍;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低于标签值,检出值为4.05g/100mL,标签值为5.00g/100mL。

      3、方便食品1批次,为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平遥县晋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冲调型油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检出值为0.92g/100g,标准值为不超过0.30g/100g,超标2.06倍;检出霉菌超标,检出值为120CFU/g,标准值为不超过50CFU/g,超标1.4倍。

      4、糕点1批次,为平定县晋冠园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冠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茶点(娘子脆饼)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检出值为0.38g/100g,标准值为不超过0.25g/100g,超标0.5倍。

      合格87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的食品添加剂等23项指标。

      2、酒类2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27项指标。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4、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3项指标。

      5、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6、调味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和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7、饮料1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8、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9项指标。

      9、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重金属和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

      10、方便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等14个指标。

      11、蔬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和重金属等19个指标。

      12、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1个指标。

      13、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个指标。

      14、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量金属等8个指标。

      15、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7个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1)原料水体受到感染;(2)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3)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原因:一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的污染,或是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3、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其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要求。

      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品质较差或者成品油储存温度不当、储存时间过长,从而引起油脂氧化。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易对肝造成损伤,严重超标可能引起、腹泻等症状,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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