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产品信息 > 正文

湖北下月起定期发布房地产信息 商品房销售将更透明

类别:产品信息 日期:2018-12-8 0:32:03 人气: 来源: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吕锐)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和省国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县须在每月15日上午12时前,定期发布本地区上月房地产市场信息。

  据悉,定期发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包括“供应信息”,即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套数及面积,住房租赁企业及租赁项目名单,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数和面积。“交易信息”,即新建商品房、存量房销售套数和面积。“库存情况”,即已批准预售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的套数和面积。

  各地国土资源局每月10日前将向本级房管(住建)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并向省国土厅备案。各地房管(住建)部门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辟信息发布专栏,设置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每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定期发布本地区上月房地产市场信息。

  通知强调,各地房管(住建)、国土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真实的要立即督办整改,对市场预期、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问责。要建立严格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责任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批人,安排专人统计、审查、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未按发布程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对擅自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属龙的属相婚配表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6 锅炉设备网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