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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安鑫”(180 天)按日固定收益类净值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

类别:产品信息 日期:2020-10-28 1:42:49 人气: 来源:

  属鸡的今年多大4. 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企、公司债、

  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时,中国建设银行将及时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投资范围、投资品

  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前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客户不接受的,可按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

  中国建设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

  若本产品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将在募集期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的认购本金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3.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等调整本产品规模上、下限,并至少于调整规模上、下限

  1. 募集期内,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认购资金当日冻结,中国

  2. 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的,客户签约账户内的资金从产品成立日开始参与到本理财产品中;产品存续

  期内,申购本产品或追加投资的,申购申请实时确认,客户签约账户内资金将于申购当日冻结,并于当时

  3. 产品存续期内,客户申购或追加投资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申购或追加投资资金将于申

  (4) 申购限额:单个工作日中,产品当日累计净申购份额(当日累计申购份额-当日累计赎回份额)

  超过前一个工作日日终份额的 10%时,触发申购限额。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启动产品申购限额。中

  1. 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持有份额180天及以上,客户提出赎回申请,客户赎回的资金实时返还至客户

  指定账户。如申请赎回晚于每个日的15:30,则只能于下个日赎回(超过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部

  2. 如客户多次购买产品,其中持有 180 天及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 180 天以内的份额,不可

  3. 客户若选择赎回部分份额,则未赎回的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周期;若客户不选择赎回,则客户

  1. 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单个产品日中,单个客户累计赎回申请份额不得超过3亿份。中国建

  2. 巨额赎回:单个产品日中,产品累计净赎回份额(累计赎回份额-累计申购份额)超过前一个

  日日终份额的10%时,触发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可有权对巨额赎回比例进行调整,并至少于调整前

  产变现可能使所投资的资产价值发生较大波动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触发巨额赎回条款的赎回申请或

  暂停接受新增赎回申请,并于该产品日进行公告,客户可于公告披露的下一产品工作日重新申请赎回。

  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价值总和。产品资产净值是指理财产品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价值。本

  3.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于每日进行估值,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001

  导致产品持有益的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产品管理人与产品托管人需对产品资产

  净值按市价期进行重新评估,即进行“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产品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

  算的产品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时,产品管理人可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

  任何情况下,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所共同认可的估值方法均视为客观、公允的估值方法。该产品估值均以

  每个产品日(T 日)测算日前一个自然日(T-1 日)产品单位净值,T 日(日)公布 T-1

  日(日前一个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客户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时,根据 T-1 日(日前一个自

  产品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6 位,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产品单位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赎回

  本产品收取固定销售费为 0.30%/年,2019 年 11 月 30 日之前让利投资者,固定销售费率优惠为 0.10%/

  之前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客户不接受的,可按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本产品。本产品运作过程中的

  1. 固定销售费:本产品销售费按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S=E×0.30%÷当年天

  数,S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费,E(下同)为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2019年11月30日之前让利投资者,

  固定销售费率优惠为0.10%/年,2019年12月1日起,固定销售费率恢复为0.30%/年)

  2. 固定管理费:本产品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H=E×0.10%÷当年天

  3. 固定托管费:本产品托管费按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02%年费率计提。G=E×0.02%÷当年天

  4. 超额业绩报酬:本产品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A 和业绩比较基准 B,业绩比较基准 A 为 4.50%,业绩比

  较基准 B 为 5.50%(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启用

  产品管理人将收取超出部分 8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若理财产品单个运作周期内累计年化收益率超过

  情景 1:中国建设银行 T 日(日)公布 T-1 日(日前一个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为 1.123456

  元/份。假设客户于 T 日(日)15:30 前申购本产品,投资本金为 100,000.00 元,则客户持有份额为:

  情景 2:客户持有份额达到 180 天及以上,中国建设银行 T 日(日)公布 T-1 日(日前一个

  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为 1.123456 元/份。假设客户于 T 日(日)15:30 前赎回本产品,赎回份额为

  银或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1. 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品提前终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成立公告、产品提前终止公告,在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投资者或者

  理财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 2 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每个产品

  日公布前一个自然日产品单位净值;在每月月初的 5 个工作日内发布上月产品投资管理报告;在产品提前

  终止日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清算报告;如中国建设银行拟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调整单个客户累计

  赎回限额、巨额赎回比例、优化或升级产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行使提前终止权,则

  需在调整规模上下限之日、调整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之日、巨额赎回比例之日、产品优化或升级启用日、

  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之日、提前终止日等相关日之前至少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中国建

  设银行拟调整本产品相关费用费率、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比例,则需在调整日之前至少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发生资产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投资区间且中国建设银行认为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重大

  影响时,中国建设银行将及时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

  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前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发生巨额赎回,则于发生巨额赎回的该工作日进行公告;

  如发生产品存续期内的延迟/分次兑付情形,则于该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发生产品提前终止时的延迟/分次兑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

  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在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打印本产品相关账单信息;

  机构客户可凭交易账户对应的开户印鉴、有效机构证件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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