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批准,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形式)警务用车司机。方案如下:
(四)具有驾驶资格,驾龄在三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聘用,驾龄可放宽至二年以上;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填报,报名交考务费30元。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考核合格者,由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试用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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