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8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8号),批复内容如下: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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