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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解读

类别:优秀企业 日期:2015-7-1 11:50:11 人气: 来源: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优化人才发展

  今年5月,我市出台了《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为什么要出台优秀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委人才办相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未来区域发展的竞争主要是城市间的竞争,城市间的发展竞争核心是人才竞争。我市出台《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就是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和创业创新的良好。

  关键词企业高端创业创新人才

  我市需引进5类企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企业高端人才的补助励政策,主要有项目启动资金资助、厂房租金和贷款贴息补助、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励、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励、海外人才引进励等方面。

  我市需重点引进以下5类企业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前两位完,省“千人计划”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人才;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B类、C类人才;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企业中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性岗位高级技师。

  项目启动资金资助:20500万元

  对于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并由领军人才带领的国内重点创新团队,经评审认定后,按照A、B、C类项目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入选由绍兴市评选的国内创新型领军人才创新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创新资助;入选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人才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落户我市并由我市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创新类人才项目,在分别参照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B类人才项目资助标准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的配套资金资助。直接全职引进的外省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按长期项目、短期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

  厂房租金补贴:36万元

  贷款贴息补助:一年

  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省“千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项目,自注册之日起,每年给予补贴场地租赁费用3万元至6万元,单个项目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重点人才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在最高贷款额度1000万元、500万元内,按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予以一年全额贴息。对入选绍兴“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在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内,按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予以一年全额贴息。贷款用途须专项用于项目推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可获安家津贴等补助励

  对迁入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签订3年服务期协议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第(1)、(2)、(3)类对象,分别给予12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安家津贴,按总额的1/3逐年发放;对迁入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第(4)、(5)类对象,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万元、2万元的安家津贴,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迁入引进人才在我市企业工作2年以上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凭购房和房产证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安家津贴,与安家津贴不重复享受。对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期限且每年在嵊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按第(1)、(2)、(3)、(4)、(5)类对象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2万元的励,按总额的40%、30%、30%比例逐年发放。对列入国家、省级、绍兴市引智项目的国外智力项目,每一项分别给予5万元、5万元、2万元的配套励;对参与绍兴市级以上组织的赴境外招才活动的企业,参照上级部门核定标准给予配套补助。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外出招才活动,给予参与企业相应的活动经费补助。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实行年薪资助,按企业支付给“海外工程师”年薪的15%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对企业给予一次资助,资助期限最长为5年。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励10100万元

  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经认定实质性运作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励;自第二年开始,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累计补助3年;对已建站并柔性引进第二名以上院士,每增加一名院士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对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励。对新批准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首名博士后进站后,分别励15万元、10万元;自第二年开始,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每年安排工作经费8万元;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新评为绍兴市级及以上外国专家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励。新评为嵊州市企业人才工作示范点的,给予2万元励。

  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一个励一个

  每年组织1至2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各类培训。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每培养1名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1万元的励;每晋升1名正高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技术人员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5000元的励。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对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按原励政策执行。

  海外人才引进励: 520万元

  中介机构、人才工作联络站、组织每引进1名海外人才,且由我市申报入选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省“千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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