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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信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类别:行情信息 日期:2017-11-1 22:01:31 人气: 来源: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发展和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主要职能是为提供宏观决策咨询、信息技术保障服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利用。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省发展和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技术岗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3人,信用研究岗位(浙江省信用中心)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浙江省信用中心信用研究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

  1.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信息技术岗位+姓名”、“应聘信用研究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附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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