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发出通知,组织开展第七届江苏交通优质服务品牌评选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服务水平和效能。
3.文化内涵丰富,体现和谐,有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服务名称和形象标识,有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计划或《文化手册》;
4.服务质量优质高效,业内领先,有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和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服务对象普遍认可;近年来未发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申报单位需提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质服务品牌申报表、服务品牌争创公示牌照片、服务品牌创建情况总结、服务品牌争创计划、服务品牌建设的文化手册,以及其他反映创建成效的图片、报道复印件等材料。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认为本单位的特色服务符合《江苏交通服务品牌建设管理办法》条件的,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质服务品牌预申报表》,于10月20日前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有关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申报服务品牌的单位(集体)自申报表时起,即在本单位醒目悬挂服务品牌创建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由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厅属有关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在10月20日至30日对申报的服务品牌进行检查考核后,好中选优,集中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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